普宁市南径炜业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炜业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本验收项目位于普宁市南径镇田南村新兴路1号,项目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区、办公室、仓储区、原料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间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2条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年产再生塑料粒 1200 吨,原材料主要为废PP塑料、废PE塑料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普宁市南径炜业塑料厂(个体工商户);
地址:普宁市南径镇田南村新兴路1号;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13480904212;
普宁市南径炜业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材料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文档下载:普宁市南径炜业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