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 项目概要: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即本项目位于原厂区一、二期用地红线内,用地面积13452.5m2,扩建规模为4.0万t/d,采用“改良AAO工艺+滤布滤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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