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顺鹏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m3 饰面用花岗岩及1万t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梅州市顺鹏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m3 饰面用花岗岩及1万t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市顺鹏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金岗栅子肚
项目概况:本项目年开采5万m3饰面用花岗岩,年产1万t机制砂。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废气:施工期:主要有扬尘及燃油废气。项目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各生产工序等产生的粉尘、燃油废气和厨房油烟废气。粉尘及燃油废气经处理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放。油烟经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施工期及营运期噪声经降噪、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后,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固废: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营运期产生的废机油及润滑油部分回用,不可回用的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结论:企业须遵守三同时规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周边环境不会恶化。根据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1、目前项目周边环境状况?主要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4、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网站发布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开等形式。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
八、咨询方式:建设单位:梅州市顺鹏石业有限公司 地址:丰顺县留隍镇金岗村 联系方式:罗先生;电话13824572109;邮箱2099166144@qq.com
梅州市顺鹏石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