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产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产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产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
建设地点:兴宁市大坪镇上大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36′29″,北纬24°18′57″。
项目概要:年产3万t萤石矿,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项目投资:467.44万元
二、建设单位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
单位地址:兴宁市大坪镇上大塘村
单位联系人:罗南华
联系方式:188230178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滨江路07栋首层1-2号
单位联系人:饶工
联系方式:13823864460;邮箱:mzsm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周边现有居民及单位、团体;梅州市相关领域专家;梅州市关心本项目的单位、团体及各界人士。
(2)征求意见的主要措施
a.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情况如何?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b.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c.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d.其它建议?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