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
建设地点:兴宁市大坪镇上大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36′29″,北纬24°18′57″。
项目概要:年开采3万t萤石矿,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项目投资:467.44万元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井下凿岩、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作业,减少井下各工作面粉尘产生量;在排风井中设置喷雾水帘,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井下爆破后,采用对角抽出式通风系统加强采场和巷道的通风,通风45分钟~1小时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防止炮烟中一氧化碳等浓度过高导致进入人员的窒息事故。
(2)废水:本项目矿井涌水经井下及地表沉淀池沉淀后首先回用于井下采掘喷水降尘,多余部分沉淀后经导流沟流入大坪河。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的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矿井风机、提升机、空压机、水泵、工业场地运输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级在60~130dB(A)之间。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②废石:废石全部回用于采空区充填。
③沉淀池污泥:用于采空区回填。
④废雷管:由爆破公司代为处理和处置。
三、结论:企业须遵守三同时规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周边环境不会恶化。根据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1、目前项目周边环境状况?主要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4、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网站发布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开等形式。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大坪镇上大塘村
单位联系人:罗南华
联系方式:18823017812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
2020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