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足尔斯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揭阳市足尔斯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揭阳市足尔斯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足尔斯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大道西侧,中心地理坐标:E116°17'47.73" N23°33'02.13"。
项目概要:主要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项目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揭阳市足尔斯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大道西侧
单位联系人:林旭忠;
联系方式:1380231101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周边现有居民及单位、团体;梅州市相关领域专家;梅州市关心本项目的单位、团体及各界人士。
(2)征求意见的主要措施
a.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情况如何?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b.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c.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d.其它建议?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揭阳市足尔斯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